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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已正式递交《斯特拉斯堡协定》和《维也纳协定》的加入文书

伊朗已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加入《斯特拉斯堡国际专利分类协定》(“《斯特拉斯堡协定》”)和《维也纳商标图形要素分类协定》(“《维也纳协定》”)的法律文书。

 
根据伊朗司法部消息,伊朗已通过其驻日内瓦国际组织大使兼常驻代表向WIPO总干事提交了加入文件,这将使伊朗成为这两项重要国际协定的最新成员。伊朗司法部知识产权部门代理负责人阿赫迈德——阿里.莫森扎德(Ahmad——Ali Mohsenzadeh)表示,此举是“加强法律外交、确保伊朗在国际知识产权论坛中积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举措”。
 
莫森扎德指出,伊朗司法部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委员会(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 Council)的主席和秘书处,负责在政府及议会层面组织专家评审并协调加入法案的推进工作。他进一步指出,加入这两项协定是伊朗在工业产权领域(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资格)既有路径的延续,将有助于加强该国在该领域的法律与技术基础设施。
 
两项协定详情
 
‌《斯特拉斯堡协定》‌:该协定于1971年缔结,1975年生效,建立了‌国际专利分类体系(IPC)‌。该体系将技术划分为部、类及主题组,旨在为工业产权局及用户提供专利文件的检索、注册和调阅。
 
‌《维也纳协定》‌:该协定针对商标的图形要素进行分类,要求成员国在商标注册及续展的文件和公告中标注相应的分类符号。随着标志设计复杂度的提升及品牌领域新技术的扩展,这一分类体系在确保商标注册程序的清晰度和准确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科技与商业领域的意义
 
伊朗司法部官员表示,加入这两大国际体系是该国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此举将简化伊朗专利和商标的全球注册与保护流程,使科技和商业主体能更便捷地在国际市场注册并维护其知识产权资产。
 
(编译自www.wanaen.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