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发布AI知识产权会议要点
来源: 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25-11-07
2025年10月24日,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发布第八次AI知识产权会议要点。该会议探讨的主题包括:明确数据收集与披露标准,确保AI生成内容具备可靠性与安全性;综合运用法律、技术、契约等手段,解决数据使用中的回报与权益保障问题;结合技术发展与司法实践,构建兼顾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AI数据治理框架。
1. 今后的AI发展方向
该会议指出,当前技术人才呈现出从美国流出的趋势,这对日本来说无疑是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及优质初创企业的重大机遇。日本有必要在保障技术研发自由与效率的基础上,构建有助于提升社会接受度的制度框架。在确保生成式AI可靠性与安全性方面,透明度与问责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应通过数据溯源等技术手段,避免给发明人带来过重负担。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日本应在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地区制度保持协调的同时,积极构建符合日本国情、有利于AI产业发展的特色制度。
2. AI学习中的利益回报
该会议指出,日本应就AI学习与生成过程中使用的作品和数据建立利益回报机制,保障数据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可借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做法,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相关权利。
上届会议提出,生成式AI发明人在利用创作者作品训练模型时,若与权利人达成合作意向并采取利益回报措施,该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30条第4款所规定的使用范畴,相关合同的效力应受法律保护。因此,该会议建议对典型机器学习场景实行集体管理,即由指定组织统一登记权利人的报酬主张,向企业提供一站式许可,并按数据用量与频次向权利人分配报酬。
该会议补充指出,会议补充指出,集体管理难以覆盖的非典型、个别或特殊使用情形,可借合同机制灵活处理;为支撑两类管理模式,集体管理组织可引入元数据管理、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技术手段。
3. AI与数据处理的未来展望
为打造 AI 与数据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日本亟需建立数据提供者利益回报机制,并完善 AI 发明人合法利用既有数据的制度。
该会议提出,未来可实行“分轨式”制度框架:
(1)典型 AI 学习与利用场景,由集体管理组织统一集中管理;
(2)特殊、非典型情形,通过合同机制灵活处理。
该会议表示,该“分轨式”制度既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规则衔接,又突出日本在“开发自由度”与“安全可信度”上的双重优势,形成了兼具国际竞争力与本国特色的改革样板。
原文标题:第8回AI時代の知的財産権検討会【資料3】論点例に関するコメント
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